苏州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年龄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 缴费基数与比例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 单位缴费划入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 缴费基数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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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则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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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60%,则按60%作为缴费基数。
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 定额划入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定额划入,2023年及之前按2022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规模执行,2024年起统一调整至统筹地区2023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 调整时间
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调整后,具体计入方式和标准由市医保部门根据省规定另行确定。
三、其他特殊情况
- 灵活就业人员
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可享受个人账户;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人员按个人账户基数的2.5%再划入。
- 账户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门诊就医、药店购药等,但不可取现。
四、划拨方式调整
自2023年9月起,苏州市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拨方式改为“逐月实划、即时到账”,退休人员仍为按年实划。2025年1月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方式进一步调整为按月划拨,每月1日计入账户。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苏州市医保政策调整内容,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