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辽宁医保可以异地报销。
辽宁省已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目前,沈阳、大连、本溪、盘锦、葫芦岛五市先行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同时,全省范围内也在不断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丹东、辽阳、朝阳三市也在积极推进相关软件升级改造工作,预计今年加入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
辽宁医保异地报销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当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达到 60 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定居,有当地个人名下产权住房或已取得当地居住证的;未成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监护人外出务工,随监护人长期异地居住且无法在当地参保,监护人在当地参加职工医保或已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的;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外出务工或就业创业时,未能在当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已取得当地居住证的;自主择业军转参保人员在异地工作或居住,满足户籍迁入当地、有当地个人名下产权住房、取得当地居住证条件之一的。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异地发生急危重病需急诊抢救的参保人员,由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上传 “门诊急诊转诊标志” 或 “住院类型” 为 “急诊”,视同异地急诊抢救备案,无需自行办理备案,即时享受自动备案服务。
- 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大中专学生(含研究生)异地就医人员:无需自行办理备案,即时享受自动备案服务。
参保人员可通过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辽事通” APP、当地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或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线下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在异地就医时可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未能直接持卡结算的,可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