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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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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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其他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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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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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两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每次降低50元,但最低起付标准不得低于50元。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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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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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其他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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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0%。
-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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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省内含重庆市)的起付标准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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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省外)的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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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时间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 其他特殊疾病 :
- 恶性肿瘤、白血病、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结核病、重性精神病等疾病的住院费用,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综上所述,达州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是否异地就医有所不同。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并注意连续参保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