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政策旨在解决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的难题,并进一步完善医保制度,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政策背景
为了解决异地就医的繁琐流程,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及时更新政策,确保与2022年12月底的国家政策相衔接。
实施细节
- 备案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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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实现一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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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 结算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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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没有就医次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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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日起,27个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实现互联互通启动试运行。
- 政策效果 :
- 截至2025年2月4日,已有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7个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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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备案 :参保人员应及时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进行备案,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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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政策 :参保人员应了解最新的政策动态,如门诊费用跨省直接报销范围的扩大等,以便更好地规划就医和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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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机构 :在就医前,参保人员应确认目的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以确保能够直接报销包括门诊费在内的医疗费用。
通过以上措施,跨省异地就医将变得更加便捷和高效,有助于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