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缴费、补缴或转居民社保
根据2025年最新社保政策,灵活就业人员未缴满15年社保的新规定如下:
一、延续缴费
- 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可以选择继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按月缴纳社保直至累计缴费满15年,期间无需退休。例如,某人60岁退休时还差3年,则可延迟退休并补缴剩余年限。
- 灵活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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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补贴 :非“4050”人员按实际缴费额的30%、下岗失业人员按15%、"4050"人员按6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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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选择 :可在当地社平工资的60%-300%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二、一次性补缴
- 严格条件限制
仅适用于2011年前退休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1961-1982年下乡知青、男性65/女性60岁退休人员(需2011年前参保)等特定群体;
- 操作复杂性
需符合当地具体政策要求,且部分地区对补缴时间、身份认定等条件限制严格。
三、社保转移
- 转入城乡居民社保
若长期无法满足缴费年限要求,可选择将社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会失去职工社保待遇。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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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调整 :2030年后退休人员最低缴费年限将逐步提高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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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职工养老金计发方式一致,但缴费基数低于职工平均工资30%的,按30%计算。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案,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