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险政策,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累计超过 15年 ,退休后即可享受终身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 累计缴费年限
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退休后无需再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 退休年龄与缴费年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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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累计缴费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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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累计缴费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特殊情况处理
- 未达最低年限的补缴
若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需按以下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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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不足30年,女性不足25年,可一次性补缴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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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不足25年,男性不足30年,同样允许补缴。
- 视同缴费年限的计入
用人单位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中断缴费期间,实际工作年限可计入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三、缴费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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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开始时间 :自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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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处理 :因单位原因中断缴费的,补缴后即可恢复待遇。
四、法律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及《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三条等法律法规制定。
综上,上海医保的终身待遇门槛为 累计缴费满15年 ,同时需满足退休年龄与实际缴费年限的双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