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报销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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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参加当年的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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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且为一次性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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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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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费用在0-4万元以下的可以报销85%;4万-8万元以下的可以报销90%;8万元以上的可以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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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医院等级,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如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为65%、75%;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有起付线标准;在二级医疗机构补助的比例为75%-80%;在三级医院机构住院费用补助的比例为55%-60%;在省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助的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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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儿童苯丙酮尿症等8种大病,新农合的补助病种定额的比例为70%;肺癌、食道癌、宫颈癌等12中大病,新农合的补助病种定额的比例为70%。
- 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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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报销资料,包括出院证、正式发票、费用清单、户口本、身份证、农村合作医疗证、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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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村或者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由联络员送到相应的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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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区)医保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后发放《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至县(区)财政部门复核。
- 其他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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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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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优抚对象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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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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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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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医疗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准备好所需的医疗证明和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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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及时参加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医保,以确保能够享受到大病二次报销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