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黑龙江省医保政策调整情况,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标准如下:
一、全省统一标准
- 月定额划入金额
省直退休人员及哈尔滨市参保居民每月划入90元,其他城市根据当地经济水平调整。
- 调整依据
该标准以统筹地区2022年人均养老金为基数,划账比例约为2%,后续可能根据人均养老金变化调整。
二、地区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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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标准城市 :如牡丹江市(70元)、伊春市(7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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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标准城市 :如哈尔滨市(90元)、大庆市(73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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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低标准城市 :如鸡西市(55元)、双鸭山市(54元)等。
三、政策调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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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入金额变化 :部分城市月划入金额较改革前减少(如哈尔滨市从145元降至90元),但医保基金通过提高报销比例(如一级医疗机构70%、二级60%)实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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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权益 :月划入金额减少后,退休人员仍能通过医保报销降低医疗支出,且个人账户资金可结转使用和继承。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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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退休地未实行医保改革,每月划入金额将按个人养老金的6.5%-8%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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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返现政策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定期关注医保部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