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地以外
异地就医中的“异地”指参保人员就医地点与参保地不一致的情况,具体分为以下两类:
一、省内异地就医
指参保人员在同一省份内,但非参保地所在市(区、县)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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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崇左市参保,但在玉林市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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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省青岛市参保,但在济南市就医等。
二、跨省异地就医
指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其他省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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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崇左市参保,但在广东省深圳市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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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省青岛市参保,但在四川省成都市就医等。
补充说明
- 备案要求
无论省内还是跨省异地就医,均需提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目前多地实行承诺制自主备案,可通过线上平台完成。
- 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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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包括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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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待遇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 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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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前完成备案的异地就医,可通过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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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的需自费结算后补办备案手续,再申请手工报销。
以上定义和流程综合了全国多地医保政策,具体操作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