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根据2025年鄂州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身份、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额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与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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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起付标准5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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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标准4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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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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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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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55%
二、特殊门诊政策(部分病种)
- 高血压、糖尿病等25种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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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定额管理,每月最低120元,最高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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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按每疗程2000-25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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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如癌症、肾透析等)可按50%-100%比例报销
- 门诊慢特病待遇
- 年度限额4400元(如肝硬化、高血压等),超过部分按70%-80%比例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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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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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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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超过部分按95%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