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惠州市医疗保障政策调整,门诊报销新规定如下:
一、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选择
- 参保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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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择1-2家门诊定点机构,其中至少1家需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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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可选择1家儿童医院(含妇幼保健院)。
- 转诊规定
- 未办理转诊手续到非门诊定点机构就医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二、报销限额标准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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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2024年调整为每人每年2028元(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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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800元,精神疾病患者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单次支付限额
- 2024年取消单次支付限额。
三、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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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一级85%、二级65%、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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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统筹:一级80%、二级60%、三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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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一级87%、二级67%、三级62%。
- 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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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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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院60%。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精神疾病患者
- 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异地就医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退休人员等办理备案后,门诊费用按比例报销(起付线1万元,封顶线100万元)。
- 报销流程
- 通过联网结算实现直接支付,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以上政策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调整后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987元提高至20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