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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县级医院的门诊报销政策发生了变化。根据最新的信息, 新农合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不再享受门诊统筹报销 ,而只能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使用。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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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治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报销。如在京津冀范围内,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65%。部分地区有具体规定,如奉新县规定,在县范围内门诊统筹定点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普通门诊治疗和县中医院接受门诊中医药治疗的费用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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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0%调整至75%。参保居民患有门诊慢特病,在定点医院认定备案登记后,门诊治疗该病种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支付比例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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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包括住院费用,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时,可以享受相应的报销政策。
这些政策调整旨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新农合的保障水平,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合理选择就医地点,确保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