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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的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交了6个月的生育保险是可以使用的 。具体条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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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且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这里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的在职人员。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也能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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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长 :职工需要累计缴纳满6个月的生育保险费(具体时长可能会根据政策有所调整,建议关注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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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后,从次月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医疗费、遗传病基因检测费、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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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就医证明 :参保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需持本人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等相关证件到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局办理《生育就医证明》,并选定一家产前检查及生育医院。
综上所述, 重庆市的职工在交了6个月的生育保险后,从次月开始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建议职工在符合条件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到生育保险带来的各项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