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在东莞看门诊的报销方式如下:
一、直接结算条件
- 异地就医备案
需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定点医疗机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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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参保人 :需选择东莞市已开通莞深门诊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如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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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参保人 :需在深圳市选定社康中心(主点)备案,并在莞深两地的同属结算医院(辅点)就医。
二、报销比例与待遇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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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一档参保人 :在东莞指定医院门诊直接结算,按深圳医保政策执行,个人负担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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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参保人 :在莞深两地社康中心门诊就医,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负担25%。
-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需符合东莞市门诊特定病种目录,按目录内标准报销。
三、报销流程
- 就医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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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保卡、身份证及缴费单据直接结算,无需提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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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先垫付费用,回参保地后办理零星报销。
- 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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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需提供住院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费用及起付标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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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临时就医需提供备案证明及就医证明。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转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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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参保人可通过指定医院转诊至东莞定点社康中心,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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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参保人转诊至深圳定点医院需符合转诊流程。
- 费用结算时效
- 门诊费用需在医保年度内结算,超过年度需重新审核。
通过以上方式,深圳医保在东莞的门诊就医报销流程简化,参保人可减少往返报销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