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医保政策,医保定点医院在 一个自然年度内原则上不可变更 。具体规定如下:
一、变更条件
- 基本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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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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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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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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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升学等。
- 就医记录要求
- 若新年度内未在原定点医院发生任何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则允许变更。
二、变更流程
- 线上办理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App提交申请,填写《参保人变更门诊选定医疗机构登记表》。
- 线下办理
携带医保卡、身份证及申请材料至市医保局直属分局或医保分中心现场办理。
三、注意事项
- 年度重置规则
每年1月1日起自动更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无需手动变更。若连续两年未在原定点就医,需重新选点。
- 专科医疗机构
无需单独选点,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四、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州市医保局2022-2025年官方文件,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