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居民医保报销分为门诊、住院及慢性病专项报销,具体规则如下:
一、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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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签约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甲类、乙类药品及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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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无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0元,限当年使用且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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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实行学校统一门诊统筹
- 门诊紧急抢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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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因门诊急救入住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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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按医疗机构等级及支付比例支付,非定点机构费用自费
- 门诊慢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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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55种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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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50元(普通病种)/550元(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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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普通病种)/70%(特殊病种)
- 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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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斥药等7种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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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个人自付5%后,医保支付60%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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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 :根据医院级别和分级诊疗政策执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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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持身份证、医保卡、住院证等材料办理,费用结算时多退少补
三、门诊特殊药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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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使用特殊药品时,个人自付5%后,医保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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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需在医保目录内且符合适应症
四、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专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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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报销 :高血压400元/年、糖尿病600元/年,两者合并最高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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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说明 :与门诊统筹政策可同步享受,不可重复报销
五、报销流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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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医院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身份证、医保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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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携带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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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结算:医保部门审核后,通过银行账户自动结算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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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病种(如门诊慢性病)需定期复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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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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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药品目录以医保局最新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