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孝感市职工医保共济政策,个人账户的限额情况如下:
一、门诊共济待遇限额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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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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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500元/年
起付标准以下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
- 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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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70%、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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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80%、70%、60%
超出起付标准且未达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比例报销。
- 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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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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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2400元/年
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二、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 缴费基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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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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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2.5%
单建统筹人员退休后不计入个人账户。
- 其他特殊情况
- 失业人员: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计算。
三、2025年最新数据
2025年1月,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实现省内共济3363.06万人次,累计金额50.89亿元。该功能支持即时调用被绑定人个人账户或医保钱包转账等方式。
注意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最新统计数据,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