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武汉职工医保政策,报销标准主要分为门诊和住院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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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无起付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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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无起付线限制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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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乙类项目 :个人先支付10%,余下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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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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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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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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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65%
- 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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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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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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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不可累计、不滚存,不可转让他人使用
二、住院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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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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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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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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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个年度内住院超过2次,起付标准减半(一级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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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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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70%、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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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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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5%、二级医疗机构75%、一级医疗机构90%
- 年度支付限额
-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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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 :需先自付10%后再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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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政策 :2023年4月10日起取消起付线限制,仅限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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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报销 :退休人员比例更高(90%对比在职人员85%)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武汉职工医保,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