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 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 。缴费人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年等方式缴费,养老保险也可以跨省转移接续。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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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申报适合自己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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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为4227元/月,上限为2113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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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线上渠道或银行柜面、办税服务厅等线下渠道进行缴费基数选择并缴费。
这种缴费基数选择方式旨在方便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从而更好地保障其养老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