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住院报销标准如下:
一、统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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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2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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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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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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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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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62%
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全省统一标准 :7万元
三、其他特殊政策
- 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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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其他等级医院5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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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00元、400元、600元
-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待遇
- 报销比例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高血压)和400元(糖尿病)
- 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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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元,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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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年度未发生医疗费用时,次年报销比例提高20%
- 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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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症转院:先自付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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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异地就医:按市内三级医院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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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本地政策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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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报销 :转往市外非联网医疗机构需先自付10%,未按规定转诊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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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报销 :剖宫产2000元、自然分娩500元,合并症按普通住院比例支付
以上政策旨在巩固全省平均住院报销水平(约70%),并通过分段报销机制减轻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