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女职工退休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 最低缴费年限标准
根据烟台市最新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女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调整为 25年 ,与男职工统一标准。
- 过渡期政策
对于2025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但未达到新缴费年限的女职工,仍按原政策执行,即 20年 为最低缴费年限。
- 补缴政策
若退休时未满足缴费年限,女职工可选择一次性补缴。补缴时按退休时工资的 9% 比例缴费,补缴年限不计入个人账户金额,但可累计计算至满25年。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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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包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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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一次性补缴,退休次月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建议女职工关注烟台市医保局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以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和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