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职工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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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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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线50元,报销比例75%,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 职工、居民住院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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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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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起付线480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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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线480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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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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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在园学生: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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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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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和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规定。
-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
- 报销比例50%。
- 慢性病门诊待遇 :
- 报销比例60%。
- 特定医院就医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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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即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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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医中医医院(含旗县区蒙医中医医院、市蒙医中医医院):报销比例再提高2个百分点,即99%。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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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相关医药费用报销比例65%,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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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待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300元、糖尿病600元、“两病”并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元。
- 异地住院就医 :
- 报销比例80%。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相关部门或医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