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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确实 有二次报销 。二次报销是指在新农合基本报销之后,如果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还可以进行再次报销,以减轻因大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具体条件、流程和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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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医疗费用 :报销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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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部分才可以申请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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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参保 :必须参加了当年的新农合并正常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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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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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甲医院或定点医院就医的新农合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医院收费窗口由医院垫付大病保险赔付资金,出院时自动依据新农合大病保险比例来报销,无需额外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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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办理报销结算的,需要携带诊断证明、身份证、参合证原件等材料到新农合结算科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则可拿到新农合补偿款。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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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费用处于1.5 - 6万元区间的,可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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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费用在6 - 10万元的,可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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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费用为10 - 15万元的,可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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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的,可报销70%。
- 时间限制 :二次报销通常要在治疗结束后的6个月内申请,超过这个时间可能就无法享受二次报销的福利了。
综上所述,新农合确实存在二次报销政策,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基本报销后继续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以减轻经济负担。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确保能够充分利用这一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