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合疗报销范围覆盖基本医疗、大病医疗、门诊慢性病、住院费用及特殊疾病,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 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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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城镇职工医保报销范围的门诊医药费,按50%-70%比例报销,每人每日封顶40元,年度累计补偿限额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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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年累计费用超350元起,按50%比例报销,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 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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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检查费、手术费、护理费等有效医药费用按50%-80%比例报销,具体比例根据医疗机构技术级别确定(三级医院≤50%,一级及以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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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二、大病医疗保障范围
对重大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具体比例根据医疗费用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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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 :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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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 :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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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元以上 :补偿比例更高
三、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范围
- 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 :年累计门诊费用超350元起,按50%比例报销,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四、特殊疾病医疗保障范围
-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药 :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五、其他报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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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床位费 :超过32元部分纳入报销,按比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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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材料费用 :单价≤2000元按比例补偿,2000-30000元超部分个人自付50%-70%,30000元以上超部分个人自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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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医疗设备检查 :先自付30%,余额纳入报销。
六、不予报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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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准床位费、取暖费、手术辅助设备(如镇痛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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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疾病诊疗项目(如美容、镶牙、预防接种)。
七、报销流程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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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同(如三级医院3000元、一级乡镇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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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部分项目需提供转诊单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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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累计补偿限额140元,大病补偿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14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7-2024年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