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葫芦岛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报销比例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起付标准
- 起付标准
年度累计起付线为 300元 ,即门诊费用超过300元部分可纳入报销范围。
- 最高支付限额
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 3000元 ,当年有效且不可结转下年。
二、报销比例标准
- 医疗机构级别与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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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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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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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 50% 。
- 医疗机构级别与退休人员
- 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 :在对应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即一级65%、二级60%、三级55%。 -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 :在对应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再提高5%,即一级70%、二级65%、三级6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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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类型差异 :普通门诊与特殊病种门诊待遇不同。普通门诊按上述比例报销,特殊病种门诊免报400元后,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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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限额 :门诊统筹仅限医疗费用,药品、诊疗项目等需符合医保目录。
以上政策适用于葫芦岛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门诊费用需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