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单位缴纳的部分是 统筹基金 ,其使用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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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及部分门诊大病费用 :单位缴纳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员工的住院医疗及部分门诊大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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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普通疾病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可以用于支付门诊普通疾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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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 :包括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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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费用 :在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所对应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按比例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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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费用 :参保人员患有特殊病种时,经过申请和审核认定后,可以在门诊购买特定药品或接受特定治疗,产生的费用可以通过医保个人账户或社保卡进行实时结算,也可以使用单位存缴部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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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费用 :参保人员可持医疗保险卡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其医药费用可用卡直接结算,购药时不计入社会统筹,全部由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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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使用 :参保人员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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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使用 :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直接为申请人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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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与报销 :医疗费用结算完成后,医院会开具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和发票,参保人员需妥善保管。参保人员可以在医保卡指定的社保卡服务中心或网上通过医保APP等方式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申请,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进行申请。
建议参保人了解并充分利用单位缴纳的医保部分,以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同时,可以考虑购买商业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以获得更全面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