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会保险的缴纳规定,单位部分社保费用 不能由个人直接缴纳 ,必须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单位缴纳社保的法定性
- 社保缴纳主体
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单位缴费部分属于法定义务,个人无权单独承担。
-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的由社保机构核定缴费。
二、个人缴纳社保的途径
-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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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其中12%入统筹,8%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12%-20%(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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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
- 城乡居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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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按年缴纳,费用较低,通常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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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未参加职工社保的城乡居民。
三、单位部分社保的不可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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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差异 :单位缴纳的社保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多重保障,个人缴纳的灵活就业社保仅包含养老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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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限制 :单位未缴社保费可通过补缴程序要求单位补缴(需满足年限等条件),但个人无法自行补缴。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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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政策 :部分城市对中小微企业实行社保减免政策,可能涉及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暂时调整,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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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风险 :个人挂靠单位缴纳社保存在法律风险且无法享受单位缴费带来的权益(如养老金计算基数较高)。
建议 :若需提高社保保障水平,建议通过正规渠道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若单位存在社保缴纳问题,应通过劳动仲裁或社保部门投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