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0%
抚州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在职职工门诊报销比例
- 基层医疗机构(含一级)
报销比例:80%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495元
- 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70%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380元
- 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0%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265元
起付标准 :不同医疗机构等级的起付金额不同,例如一级医院2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
二、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
- 基层医疗机构(含一级)
报销比例:85%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610元
- 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75%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495元
- 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70%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495元
调整说明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较在职职工统一增加5个百分点。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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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范围 :包括检查、化验、治疗、购药等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后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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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设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如1495元),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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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部分城市(如抚州)对特殊病种门诊有单独报销政策,但需符合相关条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