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类型和费用类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及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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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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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门诊限额:5000元。
- 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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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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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门诊: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二级医院
- 药费报销比例:30%。
- 三级医院
- 药费报销比例:20%。
二、住院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及镇卫生院
- 住院报销比例:50%。
- 镇卫生院
- 住院报销比例:60%。
- 区级定点医院
- 住院报销比例:30%。
- 省、市级医院
- 住院报销比例:15%。
三、特殊病种与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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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透析 :在同一医院血液透析费用可合并按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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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应用中医药方法治疗按住院比例报销。
四、报销限额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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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标准 :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起付线以上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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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限额 :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6000元以上部分开始报销,2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80%-90%。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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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通过指定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通常低于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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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报销项目 :包括挂号费、手术费、药品费等非医疗必需支出。
以上比例和限额以济南市最新政策为准,具体待遇需结合参保类型(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政策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