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四川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医保起付标准如下:
一、起付线标准(按医院等级划分)
-
三级医院 :500元
-
二级医院 :400元
-
一级医院(含未达级) :300元
-
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 :200元
特殊说明 :
-
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次起付线依次降低5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元。
-
基础医疗保险、大病门诊等保障均以起付线为报销起点。
二、报销比例(按医院等级划分)
-
三级医院 :55%
-
二级医院 :60%
-
一级医院 :65%
-
社区医院 :70%。
三、其他相关说明
-
最高支付限额 :每年3万元。
-
大病门诊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5%。
-
住院床位费标准 :三级医院35元/床日,二级25元/床日,一级及未定级15元/床日,ICU等特殊病房60元/床日。
-
缴费标准 :2025年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670元,总筹资标准1070元/人。
以上政策自2025年3月14日起实施,确保低保费下的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居民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