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生育保险政策,男性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具体规定如下:
一、适用条件
- 参保要求
男性需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以上。
- 配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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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女性)未参加生育保险,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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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已参保但缴费不满1年,需等待其缴费满1年后由医保补发。
- 其他要求
-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0个月且配偶未参保。
二、津贴标准
根据青岛市规定,男性生育津贴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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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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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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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生育 :2000元。
三、申领流程
- 资格审核
需通过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官方渠道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结婚证、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 资金拨付
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划入男性职工的医保账户,用于支付相关费用。
四、法律依据
生育保险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执行,其中明确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总结
青岛男性在配偶未参保且符合条件时,可通过生育保险申领津贴。建议符合条件的男性及时咨询单位或医保部门,确保材料齐全以顺利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