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陕西省渭南市医保门诊统筹异地结算政策,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就医时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具体规定如下:
一、直接结算条件
- 参保人员要求
需办理长期异地备案,并持有有效的门诊慢特病备案登记记录(含有效期内)。
- 医疗机构要求
就医地需开通跨省异地门诊统筹直接结算功能,且参保人员所在统筹区需将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二、结算规则
- 支付范围
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原则执行,包括基本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及医用耗材的支付范围。
- 报销比例与限额
-
执行就医地规定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
-
若在参保地有门诊慢特病备案,门诊慢特病费用可额外享受跨省直接结算。
三、特殊情况说明
- 无需转诊
65岁以上老年人、5岁以下儿童、孕产妇、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或因恶性肿瘤、重大传染病等特殊疾病直接选择原就诊地医疗机构就医的,无需转诊即可直接结算。
- 临时外出就医
未开通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需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报销比例可能降低10个百分点。
四、结算流程
- 线上备案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 就医结算
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地直接结算门诊费用,系统自动按规则扣款;
- 费用查询
结算后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异地就医费用明细。
五、注意事项
-
若因系统原因无法直接结算,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
长期居外人员需关注居住地医保政策,未开通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需按手工流程报销。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之后在渭南市参保的居民,具体操作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