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报销规则主要针对门诊和住院费用,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规则
- 起付线标准
北京医保门诊起付线为 1800元/年 ,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医疗费用需超过1800元才能开始报销。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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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 :超过起付线后报销 90% (最多报销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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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院 :超过起付线后报销 70% (同样最多报销20000元)。
- 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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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1800元的部分需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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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0000元后,社区医院和普通医院均按 60% 报销。
二、住院报销规则
- 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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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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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每次650元。
- 报销比例
根据医院等级不同,报销比例有所差异,具体以北京市医保政策为准。
三、报销流程
- 费用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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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或社保所接收医疗费用单据,录入系统并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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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报销结果通知及结算表。
- 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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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按自然年累计计算,未达1800元需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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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需在每年1月1日重置起付线。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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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要求 :门诊需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住院需符合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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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限制 :门诊和住院报销均设有年度封顶线(如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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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情形 :小病小痛(如常规检查、疫苗等)未达起付线时,建议通过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或选择诊所。
以上规则综合了北京市医保政策的核心内容,确保参保人员明确报销范围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