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保山市2025年医保门诊统筹政策,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人员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比例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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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0元(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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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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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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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起付线减半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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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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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55%-50%(根据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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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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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在此基础上提高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400元
二、门诊慢特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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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标准 :500元(含职工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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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支付比例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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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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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一种: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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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两种以上: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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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住院待遇 :不合并计算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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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规则 :每次就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等级对应的比例报销,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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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2025年政策对起付线、报销比例及年度限额进行了优化,例如二级医院起付线降至60元,三级医院降至90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具体待遇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