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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民保 能够报销医保目录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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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费用报销 :在医保报销后,个人仍需承担2万元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韶关市民保按80%的比例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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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高额药品费用 :韶关市民保对24种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提供0免赔额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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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顺序 :韶关市民保的报销遵循“先医保后商保”的原则,即先由社会医疗保险进行报销,剩余部分再由韶关市民保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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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赔额计算 :免赔额是年度累计计算的,即使每次就医报销后的金额都不足2万元,只要保障期内多次累计的金额超过2万元,韶关市民保就会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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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韶关市民保的报销范围包括住院医疗费用和特定高额药品费用,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会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说明。
综上所述,韶关市民保在医保报销后能够对剩余的个人自付费用进行报销,并且对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提供无免赔额的报销。建议参保人在购买韶关市民保前,先了解并确认相关条款和条件,以便更好地利用这一补充医疗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