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苏省生育保险政策,生育相关费用报销范围及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
- 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例如:某职工月均工资1.2万元,顺产98天,则津贴为1.2万÷30×98=4064元)
- 支付期限
顺产3个月、难产/剖宫产4个月、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4个月
- 计发基数
以女职工产前或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
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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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1万元内按定额结算,超部分按核定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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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在顺产基础上增加半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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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 :3-7个月流产1.5个月津贴,7个月以下1个月津贴
- 医保支付比例
职工医保按80%、居民医保按70%支付,个人自付10%
- 特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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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痛分娩 :纳入医保甲类项目,按项目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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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技术 :如人工授精(1250元)报销约1000元,一代试管婴儿(1.14万元)报销约8000元
三、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 标准
符合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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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贴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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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700元
- 支付方式
补贴由单位直接支付到职工账户
四、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流程
需通过医疗机构确认生育就医身份,费用由医保基金与个人按比例结算
- 政策调整
以上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以江苏省最新文件为准
以上内容综合了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辅助生殖技术报销政策,确保覆盖生育全周期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