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湖南省医保门诊统筹政策,湘潭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统筹支付限额设置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限额
-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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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职工,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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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职工,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29万元 。
- 月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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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每月最高支付 194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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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每月最高支付 2336元 。
- 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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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含基层):起付线0元,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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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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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300元,按60%比例报销。
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限额
-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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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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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3万元 。
- 月度支付限额
- 每月最高支付 505元 。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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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使用规则 :年度限额仅限当年使用,未使用的额度不结转至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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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覆盖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含基层)的合规医疗费用,特殊病种、工伤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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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比例 :起付标准以下及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综上,2025年湘潭市医保门诊统筹 无统一个人支付上限 ,但存在年度累计总额度限制,且不同医疗机构类型和参保人群的限额标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