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医疗保障政策,焦作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门诊统筹的结算方式如下:
一、适用范围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诊转院人员等。
- 门诊慢特病患者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患者,需在参保地完成待遇资格认定并备案。
二、结算流程
- 备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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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无需回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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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等材料。
-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在就医地选择已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需重复备案。
- 直接结算
- 出院结算时,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扣除医保报销比例后的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患者支付。
三、注意事项
- 门诊慢特病保障
部分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6种)已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但需确保在参保地完成待遇认定。
- 地区政策差异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按参保地政策执行,参保人需提前了解就医地具体规定。
- 直接结算限制
目前跨省异地门诊直接结算仅覆盖住院费用,门诊费用仍需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就医地未开通门诊统筹或参保地政策调整,需及时联系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或转诊手续。建议办理备案后定期检查政策更新,避免影响就医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及焦作市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