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2月发布的最新医保政策文件,内蒙古医保有以下重要调整:
一、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新规
- 暂停、终止定点医药机构资格
自2025年2月28日起,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新规正式实施,暂停终止不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强化基金使用监管。
- 分级管理办法
从2025年1月1日起,对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医保结算分级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医药机构规范运营。
二、医保预付金管理优化
- 预付金申请条件
医疗机构需满足连续12个月正常结算、无违规记录、财务规范等条件,且绩效考核合格以上方可申请预付金。
- 预付规模与调整机制
预付规模为定点医疗机构前三年住院统筹基金月平均支出的1.5倍,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医保个人账户管理
- 缴费标准与补贴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均有所提高。对特困群体实行分类资助,降低缴费门槛。
- 待遇等待期
连续参保中断超过3个月需等待3个月,连续中断5年则需7个月。缴费后可修复1个月等待期。
四、异地就医与门诊保障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全区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参保人实现“无异地”政策,跨省就医可通过线上渠道备案,直接结算比例达94.6%。
- 门诊慢性病保障
将门诊产前检查等特定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提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减轻家庭负担。
五、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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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信息平台停机维护 :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日暂停医保信息平台服务,影响异地就医结算等线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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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2025年启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明确保障对象、缴费标准及待遇支付规则。
以上政策旨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基金监管,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部门通知,合理安排就医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