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长春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报销比例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
- 起付标准
取消了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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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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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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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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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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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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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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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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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2%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5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二、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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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200元,三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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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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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与门诊统筹合并计算,最高6500元。
三、门诊意外伤害(仅限未满18周岁非在校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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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100元(不含)至5000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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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80%。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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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补差规则 :从低级别医院转诊至高级别医院时,需补差计算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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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仅限合规药品,限额1000元,按50%比例报销。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长春市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