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昆明市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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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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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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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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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累计2万到3万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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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到4万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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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到5万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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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到15万报销80%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 在普通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上已提高了10-20%,实际报销比例已达到90%
- 参保职工 :
- 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5%
- 城乡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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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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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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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 住院补偿 :
- 住院按不同级别的医院实行按比例补偿,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
综上所述,昆明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普通居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最高,为85%。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则对高额医疗费用提供额外保障。建议参保居民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并充分利用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