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个人社保缴费标准根据缴费基数和险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范围
- 最低缴费基数
浙江全省统一执行,2025年最低缴费基数为 3957元 (即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 最高缴费基数
最高不超过 19783元 (即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
二、险种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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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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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8%
-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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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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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2%(部分城市含3元门诊补助)
- 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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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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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0.2%(农民不缴费)
-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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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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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缴费
- 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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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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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缴费
- 住房公积金
- 单位和个人各缴纳12%(具体比例可能因企业政策调整)
三、缴费金额示例
以2023年数据为例,若缴费基数为332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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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265.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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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66.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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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个人缴纳16.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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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纳0元(单位全缴)
合计 :约348.77元/月
四、其他说明
- 缴费基数调整
每年4月调整,2025年最新标准已实施。2. 灵活就业人员
需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约为1000-1500元/月。
- 缴费档次
单位可在政策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但需报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