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295元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63号)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丽人社〔2019〕242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7月1日起,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27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 295元 。
此外,农村养老保险的领取标准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方面。基本养老金的中央确定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地方政府还可以提供额外的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度计算标准为个人账户存储总额除以139。
因此,2024年丽水市农村养老保险的最低领取标准为每人每月2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