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区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能可分为以下六大方面:
一、政策执行与基金管理
- 贯彻落实政策
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及决策部署,制定并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 基金监管与支付改革
建立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支付方式改革,落实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
- 待遇政策落实
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标准,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二、医疗服务管理
- 定点机构管理
负责区属机关、企业等单位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管理,监督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执行及医疗费用审核。
- 信用评价与监督
建立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公开信息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基金安全。
三、基金运营与监督
- 收支平衡管理
审核门诊、住院等费用,强化基金管理,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 异地就医管理
落实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政策,推进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
四、公共服务与信息化
- 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信息化建设及公共服务平台运营。
- 数据统计与分析
定期开展基金使用情况分析,为政策调整提供数据支持。
五、权益保障与咨询
- 待遇审核与查询
处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异地就医备案等事务,提供政策咨询。
- 权益维护
受理群众对医疗保障政策的投诉举报,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六、法治建设与信息公开
- 依法行政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规范行政行为,推进医疗保障事业法治化。
- 信息公开
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基金收支等信息。
以上职能体现了医保局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既注重政策执行与基金监管,也强调服务群众与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