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参保状态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其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医疗费用可执行参保地标准,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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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7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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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92%(恶性肿瘤、器官移植、肾透析等特殊病种个人自付5%)
二、参保人员转诊就医
- 按规定程序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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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从90%降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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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特药门诊 :报销比例同样下降10个百分点
- 未按规定程序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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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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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特药门诊: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三、其他情形
- 非急诊或未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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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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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特药门诊:报销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
- 省外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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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的20%计算(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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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视同已备案,报销比例不变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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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市内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市外省内增加0.5倍,省外则按2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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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调整 :多次政策调整后,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普遍下降5%-20个百分点,具体取决于就医类型和转诊规范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备案手续,并根据病情选择合理就医方式,以降低自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