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浙江省内医保是可以合并的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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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社保卡(如果还没有,需要先补办)、离职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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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区办理社保转出业务,可以直接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根据提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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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盖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的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合并通常指职工医保合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不能合并。此外,如果你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分别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这两者之间并不能合并。
因此,如果你在浙江省内不同城市工作并缴纳了医保,可以在新的居住地或工作地继续享受医保待遇,或者将医保关系转移合并。具体操作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方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