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职工医保支持跨省使用,但需根据就医地政策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异地就医备案的必要性
- 跨省就医报销前提
浙江医保卡持有者若在外省就医,需提前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备案将无法直接结算。
- 备案后权益
完成备案后,持卡人可持社保卡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住院等费用,费用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按比例支付。
二、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 线上备案
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官方APP或全国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交就医地信息,部分城市支持手机APP办理。
- 线下备案
拨打参保地医保局咨询电话(如新农合咨询电话)或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三、特殊说明
- 急诊就医
若遇急诊等特殊情况,可先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后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报销。
- 个人账户使用限制
个人账户资金仅能用于支付参保地规定的自费项目(如门诊自费、预防性疫苗费用),不可用于异地住院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浙江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216家,其中207家可开展住院业务。
- 政策依据
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第三代)支持全国通用,但需通过全国医保网络实现联网结算。
综上,浙江职工医保可跨省使用,但需提前备案并遵守就医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