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年度报销最高额度为 10万元 ,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
-
二类/三类及以下医疗机构:无起付线,按55%-60%比例报销(如高血压年度最多报销260元,糖尿病按病种分型设限)。
-
一级医院:先自费80元后按45%报销。
- 门诊慢特病
- 46种疾病统一按70%比例报销,参照住院管理(如高血压、糖尿病有年度支付限额)。
- 中医门诊
- 所有中医医院及科室按60%比例报销。
二、住院报销
- 起付线与支付比例
-
三级医疗机构100元/次,县级二类400元/次,省市级二类500元/次,一类1000元/次。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二次及以上住院自付标准减半。
- 大病报销
- 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自付超7万元或门诊慢特病超1万元,超出的按75%比例报销。
三、其他说明
-
财政补助与缴费标准 :2025年人均财政补助670元,个人缴费400元。
-
连续参保激励 :连续参保满4年每满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零报销次年再提高3000元,累计不超过8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门诊、住院及大病保障,年度总报销额度可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