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河北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始于 2009年 。这一年,中国开始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试点,标志着河北省农村居民开始享有这一专属的养老保险制度。
具体来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全面改进从2010年开始,并于当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从参保人的角度来看,只要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持个人户口本均可办理农村养老保险,直至达到退休年龄。至于具体的缴费时间,则通常集中在每年度的第四季度,但具体的时间约定还需根据所在地区的养老保险规则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养老保险的领取标准是参保人需要达到15年的缴费年限,也就是说至少需要缴纳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的福利。如果在退休之前达到了15年,那么需要继续缴纳;如果在退休之后没有达到15年的交费期限,那么可以进行补缴,具体的情况需要看当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