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保确实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视同缴费年限的构成
- 政策前的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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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 :1995年6月30日前的连续工龄及1995年7月1日前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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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人员 :1996年7月1日前的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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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及原国有企业连续工龄等均纳入计算。
- 其他医保类型缴费年限
-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类型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为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
二、视同缴费年限的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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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最长不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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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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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上述年限,则按实际年限计算。
三、退休待遇享受条件
-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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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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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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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连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 过渡期规定
- 《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实施后,灵活就业人员若未达到年限,可选择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待遇,或一次性补缴。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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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不随待遇调整而延长 ,仅作为计算基础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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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待遇享受地点为退休所在地医保机构。
以上规定综合了《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及相关部门文件,确保参保人员权益得到合理保障。